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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擴大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適用對象2016/11/06發佈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接獲地政士來電詢問能否以其自然人憑證於網路代為電子申辦遺產稅及贈與稅,該局表示財政部已於2016年9月21日以台財稅字第10504607970號令修正「遺產及贈與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擴大電子申辦適用對象,如屬納稅義務人委任之受任人如地政士、記帳業者、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或個人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案件,受任人亦得以其自然人憑證辦理遺產及贈稅網路申報,並於2016年10月1日正式上線。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或其委任之受任人在遺產稅及贈與稅規定申報期限內,儘量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申報,並注意如有必須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申報上傳成功之次日起10日內,送達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稽徵機關,俾避免影響權益。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公司貸款增建之利息,不得列報當期費用2016/11/06發佈
台南某公司會計許小姐來電詢問,該公司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是否可認列當期費用?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的規定,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以資本支出列帳。但建築完成後,應行支付之利息,可作費用列支。所稱建築完成,指取得使用執照之日或實際完工受領之日。

該局日前查核甲公司20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2014年度申報資產負債表中有未完工程8,000餘萬元,且2014年度較上年度增加申報利息支出100餘萬元,經國稅局進一步查得,該支出係甲公司因增建廠房而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利息費用,因該工程係於2015年度完工,是甲公司2014年度所支付之利息費用,無法認列當期費用,也就是說該筆利息費用必須轉列該廠房的建造成本,所以甲公司需補繳稅款10餘萬元。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如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必須列為該固定資產成本,無法認列當期費用,以免申報錯誤而遭到補稅。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網路申辦遺產稅及贈與稅2016/11/06發佈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遺產稅及贈與稅電子申辦服務提供24小時網路便利服務,繼承人或贈與人宅在家就可輕鬆完成申辦。

該局說明,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且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國民,納稅義務人可使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軟體,透過網際網路申辦遺產稅或贈與稅,全年無休,不受時間限制。

為落實創新便民服務,擴大電子申辦適用對象,自2016年9月21日起,如納稅義務人委任他人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案件,受任人亦得以其自然人憑證代理納稅義務人申辦。

該局提醒,使用電子申辦服務辦理申報,原則以資料上傳成功日為申報日,納稅義務人應於上傳成功之翌日起10日內送達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屬受任人申辦案件,應併同檢附委任書及身分證明文件至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稽徵機關。

該局補充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對遺產稅及贈與稅電子申辦軟體操作有疑義,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188洽詢,若有稅務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鄰損賠償金依法申報以免受罰2016/11/06發佈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因工程興建不當損及鄰房而給予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填報扣繳憑單,交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所受房屋損害費用得依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公會之損害鑑定書所載之修復費,或依實際損失檢具相關之修繕費用支出憑證等證明文件核認。

邇來有扣繳單位來電詢問,公司因工程興建損及鄰房而給予房屋所有權人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是否需要開立憑單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係某建設公司之負責人,即所得稅法第89條所規定之扣繳義務人,該公司因興建大樓損及乙君所有房屋而給付乙君賠償金或補償費,甲君應於次年一月底前填具其他所得憑單及申報書至該管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受罰。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聯合辦公在中國發展比國外更有潛力2016/11/06發佈
交通的改善、投資的引入、環境的保護......等等,對於一個產業來說,這些都是值得驕傲的利多,能够吸引更多的資源,帶來更多的人流與現金流。然而,再好的利多都比不上政府的重視,尤其國家層面的重視,因為它直接決定著其將成為未來社会發展的方向,成為今後5年甚至10年經濟的「主旋律」。

九天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林楠桂總經理表示,「共享經濟」已經不是個陌生的概念,作為一個新的經濟模式,它被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並推崇,「市場巨大,資本追捧,政策給力,從產業發展角度來看,共享經濟在中國已經步入了黃金期。」當前,這一新興商業模式下已經產生了類似滴滴出行、Airbnb等細分領域的龍頭企業,聯合辦公等更多的細分領域正面臨爆發期,「共享經濟」已是大勢所趨。
「共享」成中國發展五大關鍵理念之一
2015年9月1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第九屆「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時表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推動發展的強大動力,是發展「共享經濟」的重要推手;2016年3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以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共享經濟」發展,建設共享平台,做大現代服務業等新興產業集群,支持「共享經濟」發展;2016年5月25日,李克強總理在貴陽表示,共享經濟不僅是在做加法,更是在做乘法,以此有效降低創業創新門檻,實現閒置資源充分利用,形成新的增長點,為經濟注入強勁動力......

此外,《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十三五」謀篇佈局,把共享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林楠桂表示,當今世界已經全面進入了「共享經濟」的新時代,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作為世界新興經濟體中最重要的力量,全面宣導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中國高層領導高度重視發展「共享經濟」,必將引領全球「共享經濟」在萬物互聯的時代進入發展的快車道。「共享經濟」對於中國創業者的強刺激作用非常明顯,很多中國創業企業核心業務的商業邏輯都定義在共享經濟上。在這一趨勢的帶動下,創新創業的大環境越來越好,土壤越來越肥沃。從而促進以各種類型的眾創空間為代表的聯合辦公行業在中國的迅速興起。

聯合辦公在中國發展比國外更有潛力
搶佔「共享經濟」發展高地和先機的國際競爭已經展開,其中的一些特點值得關注:美國是「共享經濟」的源發地,創意領先全球。歐洲國家高度重視:2015年歐洲會議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共享經濟」得到議會所有黨派支持;英國明確提出力爭打造全球共享經濟中心的目標。

林楠桂表示,中國「共享經濟」已有成就舉世矚目。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互聯網+」等先後推出的國策尤其切中時弊,也讓共享經濟的重要一環聯合辦公迅速崛起並成為一個行業。房地產是中國經濟的支柱產業,正因為以「共享」、「創新」為標籤的聯合辦公為中國存量資產打開一扇窗,更有利於房地產行業健康、良性發展,所以聯合辦公有非常廣闊的市場發展前景,而這種優勢僅在中國。

林楠桂還表示,相比其他發達國家,共享經濟、聯合辦公在中國起步不久,具有明顯的「後發優勢」,便於「彎道超車」。只要保持住政府政策定力,保護好改革動力,就一定能夠站在「共享經濟」的潮頭,引領全球下一輪新經濟發展。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區域有異!六都10月房市「北冷南溫」2016/11/02發佈
各都陸續公布最新買賣移轉棟數資料,六都的買賣移轉棟數合計為1.57萬棟,月增5%,不過六都表現反而以房價水準較高的雙北市表現較為疲弱,北市月減6.4%,剩下1773棟,新北市則月減1成,剩下3724棟,桃園市表現最好10月移轉棟數為3149棟,月增24.4%,主要是雙北市以外的區域,10月陸續有新成屋交屋帶動,而移轉棟數資料呈現出「北冷南溫」的市況。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9月房市受到政策與颱風氣候等外在因素干擾,影響市場交易與過戶作業的工作天數,加上台北市近月交屋移轉明顯減少,因此雙北市10月都出現移轉棟數月減的現象,而大台北以外的市場,包括桃園市、台中市與高雄市都有新成屋交屋的移轉帶動,因此移轉棟數出現增溫現象。

台北市10月的買賣移轉棟數為1773棟,月減6.4%且年減20.9%,台北市近月的第一次移轉減少,加上市況表現仍低迷,反應出來移轉棟數就呈現衰退走勢,至於新北市10月移轉為3724棟,月減約10.2%,年變動則小減3.6%,不過大台北以外的區域表現就明顯優於雙北市,其餘4都的買賣移轉棟數月變動皆呈現正成長,桃園市3149棟月增24.4%,台中市2971棟月增10.3%,台南市1460棟月增14.7%,高雄市2603棟月小增8.5%。

六都合計10月的買賣移轉棟數為1萬5680棟,月增5%,但相較去年同期則減少0.5%,整體房市呈現「北冷南溫」。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合理調整!2016年北市為六都地價「調幅最緩」直轄市2016/11/02發佈
公告地價依法每3年隨地價動態調整,為辦理2016年公告地價,內政部前於2015年8月28日召集「改進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方式」會議結論建議各地方政府以不低於2014年至2016年公告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由於近年不動產價格上漲情形明顯,台北市2014年至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漲幅為33.07%,經台北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考量各項因素後評定2016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38%,其漲幅低於全國平均,並為六都中地價調幅最緩的直轄市。

另為使公告地價更公平真實反映實際發展與地價變動,北市近年辦理地價作業積極促使地價區段細緻化,2016年地價區段數增加為4,155個,累計近3年共增加416個地價區段,增加率為全國之冠,以合理反映區域地價水準差異,符合公平課稅原則。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分析表示,最新2016年調整後公告地價僅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1/4,私有土地尚得以其80%申報地價,故地價稅基實際僅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1/5。

地政局針對公告地價調整影響進行分析,在全市約88萬地價稅課稅戶中,屬於自用住宅用地戶占比約56%,依中央所訂適用較低之自用住宅稅率2‰,2016年平均每戶每年增加稅額1千餘元,從總自用住宅戶繳納稅額占全市地價稅總額不到9%可知,地價稅負擔對多數自用住宅戶衝擊有限。

至於非自用住宅用地部分,依中央稅率規定則適用第一級基本稅率10‰,地價稅額平均增加約5千餘元;而針對高地價之大地主則適用第二級15‰至第六級55‰之累進稅率,雖其戶數僅占總課稅戶數不到0.5%,然其稅額貢獻比例則占全市地價稅總額超過50%。實乃基於非自用住宅用地多具有營收性質,為符合量能課稅之原則故採行累進稅率所致。

為減緩台北市2016年公告地價調整之衝擊及研議土地稅制改革,公告後地政局即召開「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與房地稅制研商座談會」廣邀各界代表,商議地價調整可能之衝擊影響及配套措施,經綜整各界共識提出具體建議與作為,包括「減緩現行稅制衝擊」、「整併各類地價查估方式」、「縮短公告地價調整頻率」、「推動土地價稅分離制度」、「授權同時委責」等五大制度變革建議結論,並函請各權責機關積極研處,以減緩衝擊。

在地上權及公地租金部分,台北市府財政局業於2016年6月15日及7月1日分別修訂「台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及「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國有財產署亦於9月22日修訂「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設定相關租金漲幅上限及優惠規定等,以降低投資人不確定之風險及公有土地租金調漲影響。

此外為賦予地價稅制與時俱進及更具彈性,在稅基部分內政部已提案修正公告地價調整頻率,將現行每3年修正為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為原則,俾即時反應地價動態,避免1次調整幅度過大造成衝擊;在稅率部分亦將由本府財政局建議中央適度修法給予彈性租稅減免,以合理保障自住需求、適時扶助產業發展。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指出,台北市2016年公告地價配合中央合理土地稅基政策,並秉持公開、公平、合理、必要之原則辦理,反映近3年地價動態漲幅為30.38%,低於六都及全國平均,雖然本次平均調幅較以往大,但對自住民眾地價稅稅額增加之影響相對有限。另依內政部「2016年公告地價隨市價動態調整之必要性」說帖,公告地價合理反映土地市價變動情形,不但符合稅賦公平,也有助於抑制不動產投機,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及實現土地正義,也有助於健全地方財政收入,符合地利共享精神。

台北市2016年公告地價之調整主要考量租稅公平及民眾負擔,期能促進土地稅基合理及公平,至調升後所帶來之土地稅增額,市府將積極投入各項市政建設及支援重大政策,打造宜居城市,邁向公益社會,除積極提升台北市財政自償能力,也冀望勿債留子孫。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柯文哲:北市地價稅調幅六都最低2016/11/02發佈
全國各縣市的地價稅從2016年11月1日開徵,台北市長柯文哲1日召開記者會,特別說明北市的調幅是六都最低,也強調在現行三年調一次公告地價的制度下,北市府已盡量保護自用住宅或是小老百姓,讓自用住宅的稅不要增加太多,但長期而言,他主張公告地價應二年或每年調整一次,透過緩漲讓民眾感受不會那麼強烈。

柯文哲在1日的市政會議前,召集財政局長陳志銘、地政局長李得全及稅捐稽徵處蘇處長鈞堅,召開記者會說明2016年公告地價調整的結果與配套方案。地政局長李得全指出,地價稅係依公告地價後的申報地價乘以課稅面積及適用稅率計徵,每3年重新規定的公告地價就是課徵地價稅的稅基;依規定,未申報地價者,係按公告地價的80%作為申報地價。

李得全表示,公告地價的調整符合量能課稅,稅收用在市政建設和弱勢補助,減少債留子孫,基本上,健康稅制和合理稅基是很重要的事情。不過北市府認為公告地價現行三年調一次的做法,會讓民眾和政府間即時反映地價狀況有落差,目前中央初步同意,改為二年調一次,但北市府仍建議每年都調,以真實反映地價漲跌幅。

財政局長陳志銘則指出,事實上台北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38%,為六都最低,全國排名第8。另依台北市稅捐稽徵處2016年地價稅查定資料,2016年度全市開徵戶數88萬餘戶,其中自用住宅戶數為50萬餘戶,約7成戶數應繳稅額在4,000元以下,相較2015年,增加稅額也在千元以內;至於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的土地有99%係按基本稅率10‰課稅,因非屬自用住宅用地,約7成戶數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內,較2015年增加稅額在5千元以內。

柯文哲表示,地價稅現在是3年調漲一次,但在這個變動很快的時代,每3年才調整一次其實是不切實際,如果每年都調整的話,民眾在看稅單時就不會覺得怎麼跟去年差那麼多。柯文哲也坦言,這次地價稅調漲比例,台北市雖然是六都最低,但他猜金額還是北市調的比較高,主要原因是其他的縣市很努力把公告地價壓著不讓它漲,台北市比較誠實,按照市價調高公告地價,所以看起來北市這次調漲的幅度最低,但事實上公告地價和公告市價的差別還是最少。

柯文哲指出,台北市目前主張公告地價應二年或每年調整一次,這樣比較緩漲,民眾感受不會一次漲那麼多。另外一個他認為比較麻煩的,是現在有公告地價、公告市價和公告現值三種計算方式,課地價稅要看公告地價,課增值稅要看公告現值,如果要伸縮,要看公告市價;坦白說,連他當市長都搞不懂,一般民眾怎麼搞的清楚,這是把簡單事情搞得複雜化,因此他主張把三種價格額合併為一個價格。

柯文哲強調,修法當然不是一天可以解決,所以現階段市府僅能盡量在公告地價上漲時,盡量保護自用住宅或是小老百姓,台北市在地價稅的徵收其實是0.04%的人負擔56%的人,亦即少數的大地主繳納超過一半的地價稅,這是現階段下市府唯一可以做的事,讓自用住宅的稅不要增加太多,因此只要是自用住宅,70%的人這次漲不到一千元。

柯文哲最後表示,雖然這次公告地價雖然漲了30%,但北市府在設定地上權的租金部分已做了修正,也就是不管公告地價怎麼漲,租金最多漲6%。此外北市府也在考慮未來公有土地的租金也是一樣,如果公告地價一下漲太多,那租金也還是最多漲6%,這樣慢慢漲上來,這是在現行三年調漲一次的狀態下,我們盡量去做調整。但長期而言,北市府還是主張不要三年調一次,因為一次漲太多,民眾會呱呱叫,用每年調整的方式逐步緩漲,另外公告地價、公告市價和公告現值能不能只有一種地價就好,讓民眾能夠搞的比較清楚。

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媒體詢問特別召開公告地價稅是不是擔心民眾誤會?柯文哲說,地價稅三年才調漲一次,可能會有一些民眾誤會為什麼地價稅過去幾年都沒漲,怎麼今年突然漲價了,所以開記者會說明清楚,地價稅是三年調漲一次。其實他的主張是每年漲一點點,不然一下子漲太多,任何人都會呱呱叫。

媒體提到雖然台北市的地價稅漲幅不是最高,但金額還是非常高?柯文哲說,有兩個理由:第一、因為台北市的平均地價本來就比較高,所以雖然漲幅不是最高,但是他認為實際金額還是六都最高;第二、台北市比較誠實,過去在公告地價該漲還是有漲,其他縣市壓太低了,所以表面上看起來漲很多,但其實他們的地價相較於市價還是偏低的。

媒體追問是否會連帶影響租金上漲,市府有無配套措施?柯文哲說,以BOT聯合開發案來說,相關制度已經改了,將來的目標就是不管公告地價怎麼漲,北市就是每年只漲6%,市場租金現在也在考慮引進這項制度。他重申,還是主張逐年漲一點,在中央還沒拍板定案之前,台北市的因應措施是民眾向台北市政府租地,最多就是一年漲6%,不會一下子漲30%,因為一下漲太多,會造成生意上的風險及不可預測,那樣對廠商來講太可怕了。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數字解析!雙北10月買賣移轉「很難看」2016/11/02發佈
六都會區2016年11月1日分別公布「10月份建物買賣移轉棟數」,交易量最大為新北市3,724戶,最少則是台南市1,460戶,2016年1-10月六都交易量為146,020戶,與2015年同期164,258戶比較之下,仍減少11.1%。

永慶房產集團業管部協理林泰隆指出,台北市10月房市交易情況較上月減少6.4%,交易量連續第3個月量縮,是2016年5月以來的新低量,依行政區觀察,超過200戶的僅三個區域,分別為中山區、內湖區與北投區,其次為199戶的文山區。交易量低的市況凸顯自住客群撐盤,房價實惠的市郊區,或是低總價產品較多的市中心區才有交易量。

新北市10月交易量月減10.2%,林泰隆說明,新北市上月部分社區交屋潮拉高交易量,10月量能因此回跌,也是2015年5月以來新低量,交易量最高的行政區為淡水區,僅接近400戶。雙北房市仍受房價僵持影響,若能貼近實價成交行情讓利10%左右,應有機會吸引自住買盤購屋。

林泰隆進一步指出,桃園市、台中市與台南市與高雄市,皆較上月增長,其中桃園市月增2成最多,估計是桃園區、中壢區與平鎮區有部分交屋潮的帶動,因此是否實際房市回溫,仍待市場觀察。

林泰隆提醒,下半年房市在預售、新成屋破盤價推案效應蔓延影響,以及第四季購屋潮開始的雙重因素下,自住客群多會參考實價揭露成交行情,加上看屋多會貨比三家,因此房屋售價若能適度讓價,交易量可望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財政局說:北市約七成地價稅「增額」在千元以內2016/11/02發佈
201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市民收到繳款書會發現稅額較2015年增加,主要是2016年配合內政部重新規定公告地價所致,本次平均調幅雖較以往大,但對自住民眾地價稅稅額增加之影響相對有限,以北市自用住宅用地戶數50萬餘戶來看,約七成戶數增加稅額在千元以內。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說明,地價稅係依公告地價後的申報地價乘以課稅面積及適用稅率計徵,每3年重新規定的公告地價就是課徵地價稅的稅基;依規定,未申報地價者,係按公告地價的80%作為申報地價。如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每繳納1,000元地價稅為例,表示申報稅基為50萬元,公告地價總值為62.5萬元,參考內政部公布之各縣市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北市公告地價占市價比為26.29%,推估該土地一般交易價格為238萬元,地價稅「實質稅率」僅萬分之4.2。

財政局再表示,台北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30.38%為六都最低,全國排名第8。另依台北市稅捐稽徵處2016年地價稅查定資料,2016年度全市開徵戶數88萬餘戶,其中自用住宅戶數為50萬餘戶,約7成戶數應繳稅額在4,000元以下,相較2015年,增加稅額也在千元以內;至於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的土地有99%係按基本稅率10‰課稅,因非屬自用住宅用地,約7成戶數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內,較2015年增加稅額在5千元以內。

財政局最後表示,台北市2016年公告地價係由地政局配合中央合理化土地稅基政策,並秉持「公開」、「公平」、「合理」、「必要」之原則辦理。公告地價合理反映土地市價變動情形,不但符合稅賦公平,也有助於抑制不動產投機,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及實現土地正義。未來市政府將與中央共同研議土地稅制改革,期能促進稅賦愈趨公平與合理,同時達到自住輕稅及穩定不動產業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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